嬉皮風格 - (上)
醒吾科技大學 時尚造形設計系主任 傅茹璋 博士
【嬉皮 (Hippy)】
嬉皮指50 年代末出現的一批年青人。行爲乖僻、著裝怪異,以此公然反抗當時的道德,藉以表現自我,被稱爲垮掉的一代。到60 年代末又出現了 HIPPY 即是今天我們衆所周知的“嬉皮”。
【嬉皮士】
HIPPIES 被譯爲“嬉皮士”。描寫西方國家1960 年代和1970 年代反抗習俗和當時政治的年輕人。 1960 年代,從垮掉的一代中演化出嬉皮士。在美國東海岸的格林威治村年輕的反文化
者稱他們自己為“hIPS”。許多來自紐約市區的失望的年輕人聚集在那個村中,他們穿著他們最舊的衣服。第一個用“嬉皮士”這個詞來描寫這些穿著舊衣的中產階級子女的媒體,是一個廣播電臺。
1965 年9 月6 日,《三藩市紀事》的記者赫柏·凱恩首先使用“嬉皮士”描寫這些年輕的波西米亞主義者。
HIPPIES 的波希米亞民族風打扮是從60 年代末開始盛行。
1960 年代末,THE BEATLES 宣導著LOVE & PEACE 的理念,年青人反對時裝界帶給社會的制式觀念,於是發起文藝復興的革命。1967 年,THE BEATLES 帶頭到印度尋求心靈治療,促使印度和尼泊爾等地成為旅遊點之外,波希米亞民族風打扮亦成為年青人的時尚。
1960 年代和1970 年代,年輕人們反抗習俗和當時政治,留起長髮(因為許多人覺得長髮是一種冒犯,因為它代表不整潔或女性),大鬍子,穿著色彩鮮豔的衣著或不尋常的衣飾。
(....未完待續)